5分钟读懂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用于解决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具备租金低于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租期稳定、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更加方便等优点。那么具备怎样的条件可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办理?小编准备了小锦囊,一起来看看。

    一、租赁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在本市合法就业、在职工作

    2、在本市存在住房困难,住房困难的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居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本人和配偶、子女拥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共有住房情况核定。计算住房建筑面积的区域范围结合通勤因素按以下标准确定:(1)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浦西7个中心城区、浦东新区(外环以内)的,申请家庭位于浦西7个中心城区、浦东新区(外环以内)的住房应计算住房建筑面积。(2)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浦东新区(外环以外)的,申请家庭位于项目所在区的住房应计算住房建筑面积。(3)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5个新城范围内的,计算住房建筑面积的区域范围可结合新城发展和职住平衡需要进一步优化;具体由项目所在区房屋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4)面向全市公开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投入供应超过半年后出租率仍低于80%的,可以适当调整计算住房建筑面积的区域范围;具体由项目所在地的区房屋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租单位可以在上述基本准入条件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和增加准入条件。产业园区、用人单位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优先或定向供应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员工。

    二、租赁材料

    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向出租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申请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协议、录用通知、在职证明、自主创业的工伤登记)等证明合法就业的资料;

    3.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提交本人、配偶及子女最近10个工作日的《本市房屋查询结果证明》(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或“随申办”APP“我的不动产”在线查询服务获取;在本市承租共有住房的,提交《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4.出租单位根据准入条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中,根据“两个免于提交”的原则,能够通过大数据手段获取的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三、办理渠道

    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渠道办理。

    1.    线上办理

    打开“随申办”APP-搜索“我要租房”-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点击“我要找房”-选择心仪的房源-点击“立即办理”-进入智能导服,上传准备好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线上签约。

    2.    线下办理

    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在项目现场看到心仪的房子后,可以将申请材料现场给到出租单位人员,由出租单位人员通过上海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线下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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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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